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公司对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提供相应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
放射诊疗工作,是指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如加速器、核医学、CT、DR、口腔CT等)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的活动。
1、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对新建、扩建、改建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或建设项目施工前,对其放射防护措施、放射防护管理制度等进行全面评价,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使辐射防护达到最优化,同时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实施职业卫生审查提供技术依据。
2、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对新建、扩建、改建的放射诊疗,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对其放射防护措施、放射诊疗设备验收检测结果、放射性危害、放射防护管理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从源头控制或消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同时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实施职业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提供技术依据。
3、放射诊疗设备年度检测
通过对放射诊疗设备的质量控制检测和工作场所防护检测,让医疗机构更加了解所使用的设备的相关性能和场所辐射防护水平,保护受检者和放射工作人员免受不必要的照射,为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提供技术依据。
4、放射诊疗设备稳定性检测
为确定放射诊疗设备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相关控制标准而定期进行的质量控制检测。按照各类设备的检测标准,不同类型设备的检测周期不同,检测周期包括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